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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最早是來自於「狂熱的」(FANATIC)的簡稱,但隨時間演變有了各種不同的意義。複數形是fen(通常指的是於科幻作品的粉絲)或者fans(通常與各類媒體相關的圈子,與科幻幾乎沒有關係)。指一個人對某個人、媒體文本、某類型作品或活動表現出不尋常程度的熱切情感。

Fannish是Fan的形容詞態。根據SFC網站*(記錄了許多科幻相關詞彙最早被引用出現時地)所言,最早可以追溯到1948年。

用法:

  • "I like that show, but I'm not fannish about it."
    「我喜歡這部劇,但我沒有狂熱到粉絲的程度。」
  • "I've been a fan my whole life, but I just discovered fandom yesterday!"
    「我一直以來都是粉絲,但直到昨天才發現有粉都的存在。」

 

有些稱呼是專指某群粉絲,而某些暱稱是圈內自稱,某些則是圈外才使用──通常帶有貶意。(在Star Trek中,一直有該自稱是Trekkers或Trekkies的爭議,後者在1970年剛開始時帶有「腦洞很大的星際迷航粉絲」的意思,相對於「較為理性的」Trekkers。但到了後來,Trekkies已經較少帶有貶意,或帶著一種調侃玩笑式的自嘲**)

 

同時,根據「待在粉都的時間長短」、「受到廣大歡迎」與「與現實脫節的程度」也有不同的稱呼。
像是neofan(新人?以鄉民而言就是「新警察」):剛接觸社群不久的人。Big Name Fan(大名粉,所謂大名鼎鼎的粉絲,約等同大大)。
Tinhat:由對陰謀論者或偏執狂的刻板印象借代衍生出的詞彙,一開始是指那種頭上帶著錫帽,以保護自己不被外星人與政府的微波或無線電波讀取內心想法的人。而在粉都文化中,指的是那種相信他們所喜愛的配對是真實存在,是官配,否認他們不喜愛的劇情安排。或不願承認演員本身與自己不贊同的對象的戀情。

 

 

「粉都」(Fandom) 指的是粉絲構成的社群,特別指參與粉絲活動或以某種特殊互動存在的群體,無論是討論或創作各類作品。這些活動可能是像面對面的大型會議,或寫作社群。

粉都這個概念建立於十九世紀晚期,一開始指的是運動粉絲。根據SFC網站,最早被列為科幻小說詞彙引用,是1896年的華盛頓郵報專欄。在1920年代晚期到1930年早期,科幻小說粉絲開始使用這個詞彙來指涉他們所形成有組織的社群或文化,科幻小說粉都被認為是今日許多各類粉都直接或間接的「爺爺」,因為當中有許多用詞與傳統都承襲了下來,即使人們未必知曉這些詞彙和傳統最早的緣起與歷史。

對很多科幻小說粉絲而言,粉都(fandom)一詞指的就是科幻小說的粉都,其他都必須加上各種特定指稱,例如「動畫粉都」或「媒體粉都」以區分不同。



 

*SFC (Science Fiction Citations) : http://www.jessesword.com/sf/list

** 詳見 http://fanlore.org/wiki/Trekkie

 


因為我有點懶惰,就把這兩個詞放在一起。有興趣的人可以點進去看,會發現各式各樣題材的粉絲或粉都自稱。像是Sherlockian一類。
我最喜歡的一個句子,就是形容粉都是 「一個巨大的網路章魚心靈融合( a huge internet octopus mind meld")」 ,有點貼切也很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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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許多POI圈子的人而言,astolat是很著名的作者(我是聽阿星說的),但對我而言,是由於smallville(超人前傳)的clex文,而且是更早期,她還使用shalott這個筆名的時候。沒有她那篇Reconcilable Differences,我不會開始追劇,進而掉坑,所以對我而言,她的重要性僅次於午夜藍。最近在看fanlore資料時,發現她除了四百多篇的同人作品之外,還是目前最重要的同人文庫之一Archive Of Our   Own的倡議者與創立者。

故事是這樣的:2007年五月左右,出現了商業營利的跨粉都同人文庫FanLib,引發同人圈的不滿。最主要的爭議自然在於這個網站利用同人作者的心血牟利,這些內容並不屬於網站創立者。在整個討論中,同人作者Cesperanza  在五月17日寫了一篇公開信,強調粉絲創作的合法。
而aslotat則跟進,並且提出我們應該要有自己文庫,有自己的伺服,以杜絕外人奪取同人圈的成果。

這篇公開信獲得廣大迴響,也因此催生了後來的Archive Of Our   Own,以及背後的組織Organization for Transformative Works(簡稱OTW),在此將「同人作品」(fanfic, fanart等等)給予了正式的名稱:Transformative Works。公開信中所提到大多數的願景都已經實現,甚至我現在正在看的,蒐羅許多同人與粉都歷史Fanlore,也是OTW底下的計畫。

在此,簡要(也可能不太正確)地翻譯一下這篇深具影響力的公開信(並同時推薦大家去看Reconcilable Differences啦!)


首先,為什麼同人小說並不違法,以及為何即使不同意,人們都應該停止這種說法的原因cesperanza已經說了。請讀一讀。

其中提到,在fanlib背後的主事者(很多人都有提過,請參考astridv)並不真的關心除了完全由其他人所創作,並可以得到媒體注意力與從中牟利以外的東西,像是同人小說,同人社群,或者任何事情。他們的股東組成沒有任何同人小說讀者和作者。他們的股東裡甚至一個女性也沒有。他們建立的網站是訴訟誘餌,而且是個立場不妙的潛在被告,他們該像過街老鼠一樣用石塊驅逐。

但即使他們關心,雖然我很懷疑這種可能性,因為,嘿,他們可是有人力有資金的。我們仍然得面臨這個問題:我們靜靜坐在火堆邊,創作一堆又一堆的內容圍繞著自己,自然會有其他人會看到,認為有機可趁。他們最後會建個大門,讓新的同人作者走;除非我們自己蓋個**我們自己**的門面。

我們需要一個屬於我們自己的中央文庫,像 animemusicvideos.org那樣的。某些不會在谷歌搜索下被隱藏,或者不怕被公開提起的東西。足以明確地表達我們的案例,這種嗜好是可以見人,是合法的。同時也不以他人的知識產權牟利,只是讓我們更容易聚集再一起慶祝,為新粉絲營造一個友善的空間,背後有著我們的歷史與社群支持。

我認為其中的要素包括:由同人小說讀者來營運,供給同人小說作者,當中沒有廣告,純粹依靠捐款成立。
有著簡單而易於被搜尋的介面,和可以瀏覽的快搜頁面得以讓**任何作品**──異性戀配對,同性戀配對,真人同人,未成年,各種奇趣,極端成人向──只要註冊,就可以閱讀限制級的故事。只要你註冊,就不用每次閱讀之前都必須點進警告標語頁面。

允許發文者對自己的故事有全權控制。(例如:上傳、刪除、編輯、標示)

允許使用者留言,發文者也有權刪除或禁止某些使用者及位址的評論,但不能編輯這些評論內容(比如LJ的方式)

程式設計俐落得足以支撐一個龐大到上百萬篇故事的文庫。

能明確歸功給原始創作者,同時又清晰表明放棄一切官方權力。

我夢想的其他部分,是丟出概念來腦力激盪:有個介面可以讓你在文庫,自己的部落格,自己的LJ,而且多達(比如說)你所指定的三個LJ社群當中同時發文。

 

讓人們易於下載故事,甚至打包整個文庫離線閱讀(也因此得以廣大地留存這些作品,以免有某些災難發生而使得故事消失)

讓人們得以選擇發布有聲同人作品或電子書版本的檔案。翻譯,同人圖/同人影片,讓人能自動附上網頁連結,以追記靈感來源的作品是哪些,原始的故事又是那些,好讓人看見這些互動的脈絡,曉得我們的作品是怎樣彼此連結(而原作者如果希望,也可選擇刪除這些連結,但不能刪除那些衍生作品)

要有標籤。

自動推薦清單(只要點進這個故事就可以加入到自己的推薦清單中)

慈善拍賣會──我們可以舉辦年度的資金籌募活動,並將餘款捐贈給慈善機構。

技術傳授:收集各種寫作建議,粉都歷史,粉都學術研究者,或建立簡單的「常見問題集」(補完個維基?)

貝塔編輯:提供平台讓人可以將自己的故事上傳給某些挑選過的讀者,不用擔心他們更換了電子信箱(像LJ的信箱,只不過每個人都可以有,而不需要是付費使用者)

如果我有比三十秒更多的時間,我會著手去做這事情,但我沒有,所以我對空拋出這樣的懇求。同時,我也在此站出來,承諾我會協助,以各種身分,如顧問,資金募集者,提倡者,而且我會提供我的故事給這個文庫,我甚至願意負責寫程式的部分。我只是無法擔任計畫主持。

但我曉得我們社群中有專案管理者──以及網站工程師和設計師──我們不就可以自己動手嗎?認真的,我們可以架一個站──而且這個站會遠比那些更好,更吸引同人作者/讀者,因為我們是**真正的使用者**

我要離線去寫文了,但很顯然這場對話現正發生,感謝那些fanlib的傢伙,而且我真的很想要把這些話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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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ash一詞產生的原因公認是來自《星際迷航》原初系列使用K/S這個標籤的同人小說。這標籤代表此文內含寇克和史巴克之間性張力的敘述,無論這兩人最後有沒有發展下去。粉絲們藉由這個標籤,區別其與敘述兩人友情的故事(有時會用&代表)不同。
 

當粉都擴張,文化彼此交流之後,這個斜線符號普遍用來指涉兩個同性角色有情感或肉體關係。於是,Gen(沒有戀愛或性關係)和Het(異性戀關係)這兩個用詞也相應而生,與Slash三分天下(不是)。

1970年代前期,把故事標上Slash是警告內容可能犯法。即使Het的同人小說可以寫得很露骨,直上R級甚至NC-17,但Slash文類即使沒有任何露骨描寫,都會在美國大多數的州法中被視為色情內容,將這些內容郵寄則會觸犯美國法律。
 

Slash的定義

「只有同性配對才被稱為Slash。」

X檔案》的穆德和史考莉偶爾會被標上Slash;在這種狀況之下,Slash被用來指稱所有非官方的配對。有些粉絲想要將此稱為異性戀之間的Slash (Het Slash)。於是定義逐漸模糊,變得與性向無關。然而,幾乎在任何現代粉都中,Slash 已經被確立只用在同性戀配對中。

「只有非官方配對(或非傳統形式的配對)才被稱為Slash

相同的詞彙流變導致Slash的定義被被限定在非官方配對,以致某些粉絲反對同性的官方配對被稱為Slash。不過,一般而言只要包含同性關係的配對,即使是官方配對 (比如說德劇《禁愛》的Christian/Oliver,美版《同志亦凡人》的Brian/Justin,或 《吸血鬼獵人巴菲》的Willow/Tara ) 都稱作Slash,或者如果是女同性戀,則為Femslash

「只有日久生情才能被稱為Slash

這是最早的定義之一;然而遺漏了敵對關係的Slash(或相愛相殺),以及許多有趣的穿越配對。

「只有在彼此相遇之前都是異性戀才能被稱為Slash

顯然是為了維持角色異性戀傾向的最後手段,「我們不是同性戀,只是愛上了對方」或 「與男人上床的男人 (Men having Sex with Men, 簡稱MSM)」這類不認為自己是同性戀的情況。 在這定義之下,只要有一方在遇到對方之前是雙性戀或同性戀,就會被定義為同志故事而非slash

「只有在現存的Slash粉都中的作品才能被稱為Slash

這是因為反對某些分裂出去的小粉都而產生的定義。認為Slash的必要元素是得在一個Slash社群中產生的作品才行,如此才得以針對角色有充分的溝通對話──無論是奠基先前的故事再往上架構,或是對之前的故事提出反向的意見。

「只有腐眾寫的才能被稱為Slash

這個爭論可能是為了抵抗大眾越來越察覺到Slash的存在而出現的。近來很容易發現由外人所創作,帶有嘲笑Slash意味的戲仿。於是產生了「除非作者本身是粉絲,也為了其他粉絲而創作,否則不能算是Slash」的說法。

「只有以現存文本當中的角色創作的作品才能稱為Slash

在這種男男羅曼史的特定文類逐漸成長之後,某些人開始使用「原創Slash」來指稱原創角色的男男小說(無論是商業或同人誌),這類小說比較像Slash,而不像同志色情小說或不屬於同志文學。
不過,許多人仍然認為只有同人才能算是Slash,原創角的小說不在這範圍中。

 

 

即使早有粉絲寫作和分享關於福爾摩斯與華生、伊利亞和拿破崙、詹姆斯和阿特默斯(James/Artemus)、布茲與陶德(Buz/Tod)的愛情故事,19671968年以《星際迷航》原初系列為背景的The Ring of Soshern仍然要算是第一篇被視為斜線文的同人小說。(這故事當時只有私下流傳,但因為歷史地位太重要,所以有些片段仍然可以找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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